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2017-00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作为汾酒集团公司酒业主体,目前尚未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书任务,尚未制订2017年度经营计划,也未确定营业收入、利润等增长目标。
目前汾酒集团正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和论证相关事宜,但尚未筹划整体上市具体方案,也无具体推进时间表,该事项对上市公司实际影响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待有具体内容后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公司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与山西省国资委签订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内容涉及“汾酒集团2017、2018、2019年收入(酒类)增长目标为30%、30%和20%;三年利润(酒类)增长目标为 25%、25%、25%”、“积极推行员工持股改制试点,任期内力推汾酒集团整体上市”等方面。
二、澄清声明
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及时和控股股东汾酒集团公司进行联系,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澄清说明如下:
(一)2017年2月23日上午,山西省国资委与汾酒集团公司董事长李秋喜签订《2017 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汾酒集团2017、2018、2019年收入(酒类)增长目标为30%、30%和20%;三年利润(酒类)增长目标为25%、25%、25%”。公司作为汾酒集团公司酒业主体,目前尚未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书任务,尚未制订2017年度经营计划,也未确定营业收入、利润等增长目标。
(二)责任书中涉及“积极推行员工持股改制试点,任期内力推汾酒集团整体上市”事项,经征询,整体上市是汾酒集团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目前汾酒集团公司根据2月9日《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2月13日山西省国资委领导赴汾酒集团公司调研的讲话要求正在积极研究和论证具体事宜,但尚未筹划整体上市具体方案,也无具体推进时间表,该事项对上市公司实际影响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待有具体内容后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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