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啤酒瓶现行的国家标准是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标准GB4544-1996》,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应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同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的年、季,并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但记者走访一些超市和酒水销售门店发现,“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很常见,有的甚至已经使用了10年。
记者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啤酒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在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近日对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予以了公示。《啤酒瓶》新国标(下称新标准)不再建议玻璃啤酒...[详情]
从2001年国家标准委下发“修订任务”算起,《啤酒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已经延续了18年之久。6月14日,工信部官网公示了《啤酒瓶》等4项消费品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报批稿,预示着这场旷日持久的标准修订...[详情]
按照国家工信部要求,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委托,全国日用玻璃搪瓷标准化中心于2018年7月5日在浙江嘉兴召开了《啤酒瓶》国家标准报批稿再审查会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东华大学...[详情]